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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朋辈心理互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大学生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责任感,依据《中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党学字〔2025〕5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朋辈心理互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25-2026学年在岗履职的全校朋辈心理互助队伍成员。

二、评选类别与名额

(一)先进集体

1.优秀心助会

名额:全校共评选出10个(由校心联按照心助会考评办法组织实施)。

评选对象:各二级单位朋辈心理互助会。

2.优秀互助队

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互助队总数的10%推荐评定。

评选对象: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互助队。

(二)先进个人

1.优秀个人

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学生总人数的10%推荐评定。本学年获评“优秀心助会”的单位,额外增加1个名额。

评选对象:各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成员。

2.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学生总人数的3%推荐评定。本学年获评“优秀心助会”的单位,额外增加1个名额。

评选对象:各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骨干。

说明:同一参评人不得同时申报优秀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仅可选择一项。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制度。

2.扎实完成知识宣传、状态摸排、谈心陪伴、危机上报等常规帮扶工作,记录完整。

3.团队风清气正,团结协作,无违纪违规和推诿懈怠,示范作用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主题活动和会议,出勤良好。

(二)优秀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无违纪处分,学风端正。

2.认真履行朋辈心理互助岗位职责,主动关注同学身心状态,积极开展谈心疏导、心理科普、情绪安抚等工作。

3.按时参加培训、会议及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责任心强,实绩突出。

4.严守保密原则,不泄露同学隐私与谈话内容,恪守工作伦理。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优秀个人全部条件。

2.主动落实学校、学院工作部署,开展校园心理文化活动和队伍建设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3.严于律己,口碑良好,在队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群众认可度高。

四、材料报送与工作要求

1.名额核算:各单位严格按比例自主核算名额(四舍五入,如10.49算10人),不得超报。校心联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核,超报将影响评优结果。

2.评选公示:各单位自定评选细则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上报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材料提交:请于2026年6月5日20:00前,将评优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ndxxxl2024@163.com,统一使用附件模板。

4.表彰奖励: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将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5.咨询联系:校心联组织部部长齐田杰,电话:16681308958;

心理中心教师吕中,电话:88836597。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