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字〔2022〕48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评及有关奖项评选通知如下:
一、年度学生工作考评
(一)考评形式
采取“各二级单位总结自评(10%)+学工部科室评分(9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要求
1.学院自评。(1)各二级单位对照《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表》(附件1),填写《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自评表》(附件2),简要填写自评小结,并打出自评分。(2)《考核表》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各单位可参照《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评支撑材料汇编(目录)》(附件3),以条目式提供支撑材料。
2.学工部评分。学工部各科室对照《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表》,逐项对各二级单位日常工作情况评分。
请各单位于1月6日12:00前将单位盖章的自评表、支撑材料纸质版报综合办公室(毓秀楼208),联系人:孙立明,88836901。
二、有关奖项评选
(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年度考核评估打分进行评选,各二级单位无需上交单独申报材料。网络育人、优良学风建设、港澳台学生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资助工作、国防教育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单项集体奖由各科室另行通知。
(二)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1.推荐对象及指标。从一线学工干部(辅导员、副书记、学工部和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中遴选推荐,推荐名额按各单位现有学工干部总数的20%核算(四舍五入,不含兼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1)在一线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全面履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各项职能,认真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作本学年内无违纪现象,未发生主体责任事故。(3)能认真执行辅导员务实作风建设的要求,经常深入学生活动场所,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活动,经常到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真心实意地为学生成长成才办实事。(4)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注重调查研究,形成有相应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成果。(5)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获得学生普遍认可。
3.评选程序。(1)本人申请;(2)学院初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3)学工部评审。
请各单位于1月6日12:00前将《中南大学优秀学生工作干部评审表》(附件4)、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材料纸质版报学生事务办公室(毓秀楼210),电子版发至xsswb@csu.edu.cn邮箱,联系人:涂图、秦康,88836415。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参照《中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大党学字〔2016〕4号)文件要求。
3.评选程序。各单位及个人参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6、7),单位推荐,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请各单位于1月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就业指导中心(毓秀楼30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ujy@csu.edu.cn,联系人:陈晚云,88836918。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先进集体。按照年度考核评估打分进行评选,学院无需上交单独申报材料。
2.先进个人。申报对象为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以上的副书记或辅导员,参评人员填写《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8)。
请各单位于1月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心理中心(毓秀楼224),联系人:马晓虹,联系电话:88836523。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