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评及有关奖项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学生工作考评
(一)考评形式:采取“各二级单位总结自评(10%)+学工部科室评分(9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要求:
1.学院自评
(1)各二级单位对照《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表》(详见附件1),如实进行简要总结自评填写《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自评表》(详见附件2),附属医院参照此自评表对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自行评分。
(2)《考核表》相应考核内容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请各单位参照附件3统一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应简明扼要。
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上午12:00前将单位盖章的自评表、支撑材料统一报学工部(毓秀楼208),联系人:杨娟,88879978。
2.学工部科室评分
学工部各科室根据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台账,对照《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评估考核表》,逐项对各二级单位日常工作情况给予评分。
二、有关奖项评选
(一)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1.推荐对象及指标:从一线学工干部(辅导员、副书记、学工部和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中遴选推荐,推荐名额按各单位现有学工干部总数的20%核算(四舍五入),少于3人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三年内可推选1人,且该同志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
2.评选条件:(1)在一线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全面履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各项职能,认真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作本学年内无违纪现象,未发生主体责任事故。(3)能认真执行辅导员务实作风建设的要求,经常深入学生活动场所,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活动,经常到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真心实意地为学生成长成才办实事。(4)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形成有相应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成果。(5)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获得学生普遍认可。
3.评选程序:(1)本人申请;(2)学院初评、推荐并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将《中南大学优秀学生工作干部评审表》(见附件4)、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事务办公室邮箱xsswb@csu.edu.cn,联系人:刘勇,88836415;(4)学生工作部组织终评并公示。
(二)优秀班导师及优秀班导师标兵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优秀班导师和优秀班导师标兵工作的通知》已于11月10日在学生工作网发布,该奖项申报以此通知为准。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参照《中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大党学字﹝2016﹞4号)要求。
3.评选流程:各单位及个人参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单位推荐,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请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就业指导中心(新校区毓秀楼30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ujy@csu.edu.cn,联系人:陈晚云,88836918。
(四)网络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网络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愿申报、择优评比。
2.“网络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对象为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年以上的副书记或辅导员,由各单位择优推荐。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分别填报《中南大学网络育人先进单位申报表》、《中南大学网络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报毓秀楼21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xgb_jyk@163.com,联系人:蒋宁,88830180。
(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按照年度考核评估打分进行评选,学院无需上交单独申报材料。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对象为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以上的副书记或辅导员,参评人员填写《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4)。
请参评个人将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于12月20日前交至新校区毓秀楼二楼心理中心224室,联系人:马晓虹,联系电话:8883652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