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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作者:  xgbszb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交流、创新和发展,经研究并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同意,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在全省高校中评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先进个人至研究会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成绩显著。主持、参与当地、本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单位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指导、结题、评审、奖励、推广。

2.在课题研究中成绩显著。积极承担省市及研究会科研课题任务;在省市以上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的获奖成果;有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杂志发表。

3.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主动为当地、本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献计献策。

三、工作安排

请有意愿参评的老师于12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提交《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五份,事迹材料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盖章后,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政教育办公室(毓秀楼214),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请发邮箱:xgb_jyk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姓名+2023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向美玲 联系方式:0731-88830180。

附件:《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