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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9年度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作者:  szb    来源:  szb     浏览次数:       打印  


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丰富支部活动内容和载体,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工作部已于近日下拨2019年度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适用范围

经费适用于学院和学生支部(包括师生联合支部)举办的学生党员活动。

二、经费管理原则

1.经费坚持公正公开、专款专用、实报实销、规范管理的使用原则。

2.经费实行项目制管理,采取“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使用流程,秉承教育党员、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3.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应参照审议通过的活动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虚构活动支出挪用或套取活动经费。

三、经费下拨

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2500元∕支部∕年的标准下拨。学校在各有关单位专门设立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账号,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学生党支部活动专项经费负责人。

四、经费报销

学院和学生支部在学生党员活动结束后,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活动经费预算进行报销。报销类型包括:

1.办公费:用于学生党员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资购买涉及支出。

2.交通费:用于学生党员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打车、公交、地铁、租车等人员交通费用。

3.书报资料复印费:用于学生党员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图书资料购买及打印制作支出等。

4.其他费用:用于学生党员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门票场地、邮寄快递及在活动预算中符合财务规定的其他实际支出项目。

补助与人员劳务费,礼品、充值卡等物资购买,旅游、加油、停车等经费支出及其他学校财经制度禁报限报类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五、活动审批

活动参照《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党支部活动的通知》要求具体实施,各单位也可以结合自身特色自主设计开展学生党员活动。

活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分两类进行,包括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的学生党员活动和由各学生支部组织的活动。活动须指定一名指导老师。

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的学生党员活动审批由活动负责人向单位学工办提交活动申请(含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等),报本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由各学生支部组织的活动审批由支部活动负责人向单位学工办提交活动申请(含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学工办对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报本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

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要重点对申请活动的主题内容、实际意义、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审核,依据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因素明确经费审批额度。通过审批的项目可正常开展活动,活动开展完成后应及时提交相应总结材料,由学院学工办进行材料审核。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的重要性,加强经费管理,严格经费申请、审批、下拨和报销流程。

2、精心组织,凸显实效。单位紧扣主题,不断创新学生党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学生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与务实性,切实提升立德树人工作实效。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活动的参与率。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学生党员活动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并报学生工作部。

其中新闻稿投到:中南大学学生工作网;相关活动总结发至邮箱:xgb_jyk2@163.com。学生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南云麓谷”将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展示。

人:蒋宁

联系电话:0731—8883018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