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引领广大同学积极自觉地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学生遴选第十二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暨核心价值观讲师团成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富有良好的意志品质与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自强自立、热爱生活、乐于奉献,具有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迹客观真实。
3.在志存高远、修身励志、笃学尚行、创新创业、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具有杰出事迹或突出贡献,具有突出的榜样示范性,在学生中影响广泛。
4.表达力强,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走进学院、班级和寝室开展宣讲活动,与大家一同分享成长经验、交流心得体会。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在全院学生范围内进行选拔,择优推荐2-3名优秀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均不少于1人),并指导学生撰写本人事迹材料,获得中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大学生道德模范、十大杰出学子、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
2.学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进行评审,在充分考查学生个人事迹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影响力的基础上,最终确定10-15人作为中南大学第十二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讲师团成员。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优秀学生的推荐工作,认真挖掘学生事迹,确保推荐学生信息的真实性。
2.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所推荐学生代表申报材料报送毓秀楼21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gb_jyk@163.com。
联系人:黄华龙,88830180
附件:中南大学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