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通知全文(见附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二级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党组织原则上限报一名推荐人选(本科生党员或研究生党员)。
2.各单位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含《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情况汇总表》、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签字盖章在汇总表上),于4月30日(周五)下午5:00前报学工部(联系人:蒋宁,电话:0731—88830180,邮箱:xgb_jyk@163.com)。
3.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并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