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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作者:  学生事务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上班。为做好假期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强化安全教育。各学院要重点针对防火、防电信诈骗、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进行多途径安全教育引导;要全覆盖教育每一个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提高警惕。节前安全教育要在《二级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台账本》上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各学院原则上假期不组织去外地开展学生集体活动,要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假期学生外出报告和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对外出或回家的学生,要及时向学院及家长报平安,辅导员要同步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共同确保假期学生安全。

3.坚持实行班级向学院报平安制度。各学院坚持落实在校学生晚上23:30前晚点名,及时掌握学生动向,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及时做好学生关心帮扶工作。各单位要特别关注重点关心学生的假期动向,毫不松懈地做好假期学生各种问题和困难的排查和帮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服务学生,将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5.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假期中各学院要保持应急机制正常运行,安排好应急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工部。

以上假期工作安排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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