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近期,全国及湖南省内接连发生多起因未佩戴头盔引发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惨烈,教训极其深刻,令人痛心疾首。《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仅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是对自己宝贵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规范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长沙市交警部门将联合高校开展针对不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将长期持续,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方式,在各高校周边展开突击检查。对于违规的同学,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通报至所在二级学院;对首次违规的同学,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规的同学,学校将依据《中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大保字〔2024〕1号)、《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4号)以及《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8〕3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文明骑行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安全无小事,一次疏忽可能造成终身遗憾,甚至改变一生的命运。请全体同学务必高度重视,从自身做起,养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守护生命安全,展现中南学子的文明风采!
保 卫 部 (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