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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2019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和中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作者:  学生工作部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527号)和《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并推荐一批优秀毕业生参加湖南省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比类别:1.校优秀毕业生;2.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3.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过硬。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4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题研究,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研究项目,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自强之星、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

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励金所列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6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毕业时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特困家庭、身体残疾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满足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1条第1)、(2项基础上,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等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在昆明、贵阳、南宁、桂林、柳州、北海、成都、西安、重庆等市区工作的除外),或为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根据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经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定,可授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

3.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满足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1条第1)、(2项基础上,志愿申请支援国防建设并到部队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经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或武装部认定,可授予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人数的10%,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和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校优秀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和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只能获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单位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具体名额见附件1)。其中,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单位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单位名额的10%。毕业生人数以2019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2.班级(学科、专业)推荐。各班级(学科、专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经班导师(研究生导师)同意后,向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提名推荐,并填写了《中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

3.单位初选。各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提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单位评选,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在公示期间,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接受咨询,收集意见,并及时妥善处理。

4.各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中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EXCEL格式)、《中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A4纸规格,只有一页)、《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7EXCEL格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8)、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于36日前交学生工作部毓秀楼210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xgbglk@163.com36日报送以后仍有符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和志愿支援国防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各学院可在510日前按原要求补报一次。

5.学校审定并公示7天。

6.湖南省优秀毕业生于318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

推荐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问题,可向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实名反映,电话:0731-88836415,邮箱:xgbglk@163.com,联系人:刘老师、朱老师,办公地点:毓秀楼210办公室。


附件:优秀毕业生相关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9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