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3〕17号)要求,经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二级单位审核把关、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等环节,拟推荐自动化学院辅导员连选申报的工作室参加评选。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将严格保密。
联系人:曹超,88876628;邮箱:fdy-csu@cs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