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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建设使用提档升级,提升队伍建设科学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有关部署要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以下简称“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含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使用平台

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

(网址:http://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login)

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访问平台。进入平台主页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浮窗进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专题页面,认真阅读“操作指南”。

2.如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通过短信重置;或联系上级管理员重置。

3.如账户禁用,一般是由于未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超期未登录等情况,可以联系上级管理员重新启用。

三、工作流程

高校辅导员:

登入专题页面→ 报告下载→信息维护→对照《2023年度个人数字档案质量评估报告》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业成长、职业发展、学习培训、职业资格、岗位锻炼、教学科研、考核评价、获奖表彰和工作纪实等10个方面,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照片)。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和督促指导,学工部将汇总分析各学院辅导员信息维护情况,形成报告并予以通报。

2.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操作要求,切实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信息录入及审核责任,确保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详实完善。有关操作方式详见《用户手册》(附件)。

3.为避免集中登录导致平台卡顿,本次信息维护工作以错时错峰、分批进行的方式组织开展,请各地各高校按照以下时限完成维护及审核工作:

1)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

2)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18日前完成。

3)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

4)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22日前完成。

5)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24日前完成。

6)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及属地高校于2023年10月26日前完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平台技术服务(含管理员操作答疑、平台故障修复等):

张裕振 0531-58214906   高  伟 0531-58214920

2.辅导员用户管理、操作咨询、密码重置等问题,请联系曹超,0731-8887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