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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作者:      来源:  学工部学生事务办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我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范围: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且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工作年限可适度放宽。除第九届模范辅导员获得者外,所有满足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

名额:10人,其中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不超过两人。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带领学生支援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单位审核和推荐。各单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推荐,8人及以下学院限推荐1名,8人以上学院可推荐1-2名。组织参评人员填写附件1《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推选报名表》、附件2《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中南大学辅导员突出业绩量化评价表(试行)》(由学院党委审核签字盖章)、附件4《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 辅导员工作状态清单》、附件5《中南大学第十届模范辅导员事迹材料》(模版见附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于1129日前交学工部学生事务办(毓秀楼210),电子稿发至:xsswb@csu.edu.cn

3.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初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会议评审。学校组成会议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拟当选者名单 。

5.公示及审批。在全校范围内对拟当选者名单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四、表彰

学校授予当选者中南大学模范辅导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联系人:秦老师,电话:88836415

 

学生工作部(处)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