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将学校推荐人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岗的学校专职辅导员(即教育部令第43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二款所界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以及全国、我省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的辅导员,不再参加“2020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推选。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工作要求
1.本次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请各学院对照条件组织本单位辅导员积极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以利于学校遴选出真正有竞争力人选参与湖南省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2.申报材料请于3月17日(周三)12:00前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到邮箱:xsswb@csu.edu.cn。个人事迹材料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