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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作者:  学生事务办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将学校推荐人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岗的学校专职辅导员(即教育部令第43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二款所界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以及全国、我省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的辅导员,不再参加“202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推选。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工作要求

1.本次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请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本单位辅导员积极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申报材料请于33112:00前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到邮箱:xsswb@csu.edu.cn。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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