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正常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和《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9〕4号),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登录“中南大学学生管理系统”,地址:http://202.197.71.125/xgxt/a ,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2、上一个学年度已通过认定的高年级学生请下载2023版《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在系统中点击继承申请,对现有信息进行修改之后提交。
3、2023级新生请点击新增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可使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
二、认定条件
学生提交本人签字承诺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使用教育部发放的样表)进行认定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根据 《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中第三章的认定标准进行审核。
三、认定程序
1、9月13日至9月16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9月16日至9月20日,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并在系统内提交评议意见。
3、9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辅导员审核、资助专干审核及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于9月28日前,由资助专干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3641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申请等学生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录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学生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相关资助,保证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审核过程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