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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2023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奖项及奖励标准(以教育部通知为依据)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4.各奖项配额情况

学生类型

奖项

名额(人)

金额(元)

港澳及华侨

学生

本科生特等奖

2

8000

本科生一等奖

9

6000

本科生二等奖

14

5000

本科生三等奖

24

4000

硕士研究生

特等奖

1

2000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

10000

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2

7000

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3

5000

台湾学生

本科生特等奖

1

8000

本科生一等奖

6

6000

本科生二等奖

9

5000

本科生三等奖

14

400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

10000

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2

7000

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3

5000

博士研究生

二等奖

1

10000

博士研究生

三等奖

1

7000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挂科情况不予参评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学生请于11月26日前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的真实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生类别的学生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人选后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提交截止时间11月30日。

3.学校评审

学校将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学生各类表现,进行评审。124日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