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年高校学生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做好2017-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2018]10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在10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新校区毓秀楼216办公室。
1、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
对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考取的学生)通过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试,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
2、上报材料: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一份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由民政部门开具,原件两份)
3、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是指参加“高考”或“自主招生”两种形式。
2)所有申请学费资助的同学都须将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银行卡复印件(已办卡的同学只需上交复印件,未办卡同学需及时办卡)随申请书一起上交至学工部。
3)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能享受该资助政策。
4)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能享受该资助政策。
5)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该资助政策。
6)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4、附件
1)附件一: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中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