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教科[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教育部调整普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及金额调整为: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200元/生/年。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通过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
3、请各学院按照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既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只作参考,系统中只设置最后截止时间):
①学生申请:10月30日-11月3日
②学院审核:11月4日-11月7日
③公示上报:11月8日-11月11日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满足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工系统中认定的2020-2021年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都应参评国家助学金,学院要做到应助尽助。
5、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落实:“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6、评审结束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具体发放月份为当年的9-12月以及次年的1-6月。
7、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监督电话:0731-88836416,意见箱:csuzzzx@163.com,联系人:马老师。
中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