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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毓秀楼学生活动室开放线上预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简化学生活动室预约流程,为全校师生提供更便利的活动室预约服务,进一步促进学生活动室的文化建设、功能建设,学生工作部(处)现开放毓秀楼学生活动室线上预约。

一、学生活动室简介

可借用的学生活动室4间,多功能报告厅1间,地点在毓秀楼一楼。

活动室

容量

设备

101活动室

24人

会议桌1张、椅子24套、投影仪、空调、音响

103活动室

24人

座椅24套、投影仪、空调、音响

105活动室

24人

座椅24套、投影仪、空调、音响

107活动室

24人

座椅24套、投影仪、空调、音响

118多功能报告厅

60人

座椅60套、投影仪、空调、音响

二、开放借用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22:00;周末及节假日9:00—17:00。

三、借用对象

校内注册学生团体、各二级学院。

四、线上借用方法

1、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学生活动室借用注意事项”;

2、于使用时间前24小时以上,由负责老师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工系统地址:http://ca.its.csu.edu.cn/home/login/69),在教室借用——预约教室/场地进行预约,系统问题详见《教室借用操作手册》(见附件);

3、在“我预约的教室/场地”中查看预约审批情况;

4、审批通过后,至114资助服务大厅找值班助理协助开门并调试相关设备,正常使用;

5、使用完毕后,各借用单位需打扫活动场地内卫生,恢复借用前的状态,在值班助理检查后方可离开;

使用时间在10月8日及以后的活动室,全部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不再接收纸质申请表。

五、学生活动室借用注意事项

1、活动室借用单位须严格遵守借用管理条例,文明合理使用活动室,自觉维护活动室的清洁卫生,爱护活动室内桌椅等公物,如发生物品、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2、借用活动室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线上预约申请;

3、活动室借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室使用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需取消当前预约,重新预约新时段;

4、遇节假日调休,或学校安排的统一活动,已经办理借用活动室手续的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的调整要求,必要时暂停对已借用活动室的使用;

5、活动室借用单位必须配合114值班助理对活动监督及有关活动室问题的协调;

6、严禁携带食品进入活动室;

7、粘贴横幅、海报等宣传材料时,需采用不伤害墙面的粘贴方式,并于活动结束后清理干净;

8、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借给校外或其他任何商业机构。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活动室借用单位不得影响资助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其他活动室活动的正常进行。

10、预约咨询电话:0731- 88876335 88836595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