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7及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学院与毕业生及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需确认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教育部尚未批复2018年第二批代偿学生名单,2018年哪些学生具有补偿代偿资格尚不清楚,请学院通知学生时说明清楚。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有:
1、学生报给学院:
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补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并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原件两份)。单位若无人事部门公章需开具证明。
2、学院报送学工部材料:
1)学院填写的《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和《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2)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补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
报送时研究生不单独报送,应与本科生名单合在一张汇总表上进行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毓秀楼216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uzzzx@163.com。
联系电话:0731-88836416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