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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规范管理我校暑假勤工助学工作,现开展2021年暑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

一、设置申报要求

1、二级培养单位(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二级培养单位假期勤工助学岗位主要从事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留校学生人数设置假期岗位,不需要进行申报。

岗位基数为1人,跨校区的单位可增加1人,留校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可增加1人,留校人数超过200人的单位可再增加1人。原则上二级培养单位假期岗位不超过4个。

2、机关单位及校级平台(需提交申报材料)

机关单位及校级平台原则上不设立假期勤工助学岗位。若各用人单位因工作性质、工作安排等确实有需要设立假期勤工助学岗位的,因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设岗申请,经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和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置、考勤,考勤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正常上班时间段的月工资总额。

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机关单位,请认真填写《XX单位2021年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1714日下午5点前交至毓秀楼2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qgzxcwb2012@163.com,表格中的经办人请填写学工系统内实际负责考勤的老师。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将申报结果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审批结果将于暑假前反馈至各用人单位,并在学工系统内设置假期考勤岗位。岗位设置未经审批的,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由聘用单位自行支付。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智力服务、劳动服务和促进学生职业发展为主,并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学习情况及工作性质。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

二、工资发放标准

学生假期参加勤工助学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按长沙市岳麓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月进行发放。即工作15天的为850元,30天的工资为1700元,以此类推。

2021年暑假勤工助学时间为:

2021717-829日,共计44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836416

特此通知。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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