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2021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奖项及奖励标准(以教育部通知为依据)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4.各奖项配额情况
学生类型 |
奖项 |
名额(人) |
金额(元) |
港澳及华侨 学生 |
本科生特等奖 |
2 |
8000 |
本科生一等奖 |
10 |
6000 |
本科生二等奖 |
12 |
5000 |
本科生三等奖 |
24 |
4000 |
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
1 |
7000 |
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
2 |
5000 |
台湾学生 |
本科生特等奖 |
2 |
8000 |
本科生一等奖 |
5 |
6000 |
本科生二等奖 |
8 |
5000 |
本科生三等奖 |
13 |
4000 |
硕士研究生 特等奖 |
1 |
20000 |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
1 |
10000 |
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
2 |
7000 |
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
3 |
5000 |
博士研究生 三等奖 |
1 |
7000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挂科情况不予参评);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填写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无需填写等级)、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填写附件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无需填写等级),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2020-2021学年成绩单、其他证明上一学年表现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表中的成绩相关信息请加盖学院教务公章,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的真实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生类别的学生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人,并填写《中南大学 学院(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3.学校评审
学校将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学生各类表现,进行评审。10月22日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五、评审要求:
1.参选推荐材料要求: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2020-2021学年成绩单;
(5)其他佐证材料(奖励、荣誉、社会工作等)复印件;
(6)《中南大学 学院(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7)申请材料均按简体中文进行填报,学生姓名以学籍信息系统为准。
2.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毓秀楼216办公室),电子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suzzzx@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416。
六、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