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活力,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根据通知要求,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指标按照学校2020届毕业生总数1‰确定,我校可推荐13人至省教育厅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主要面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先进个人评选指标原则上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在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可以参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各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业务素质过硬,能熟练掌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各项急难任务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完成任务出色;
3、作风形象正派,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相关规定,经常走进教室、联系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岗位推送等相关工作,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4、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年以上。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加强领导,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需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2月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交至毓秀楼306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sujybgs@126.com。
联系人:李联凯
联系电话:88836918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