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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作者:      来源:  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活力,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根据通知要求,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指标按照学校2020届毕业生总数1确定,我校推荐13人至省教育厅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主要面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先进个人评选指标原则上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可以参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各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业务素质过硬,能熟练掌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各项急难任务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完成任务出色;

3、作风形象正派,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相关规定,经常走进教室、联系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岗位推送等相关工作,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4、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年以上。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加强领导,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需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2月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交至毓秀楼306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sujybgs@126.com。

联系人:李联凯 

联系电话:88836918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