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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9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3    作者:  lilingzhi    来源:  学工部     浏览次数:       打印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19人,其中:

岗位1.二级学院辅导员,不少于13人,女生不超过5;

岗位2."双语"(既懂维语或藏语,又懂汉语)少数民族辅导员,不超过2人,男女不限;

岗位3.国际学生辅导员4人,女生不超过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5.学业成绩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或两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6.国(境)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研究生毕业,于201971日前获得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7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97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岗位3者,非外语专业需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外语专业需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于2018101017:00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fdy.csu.edu.cn/job/学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报名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导出个人简历(Word),调整打印格式(含照片,自定义边距,< >1.27cm,1.27cm),另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辅导员招聘+性别+姓名”,发送至工作邮箱。凡因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者,责任自行承担。


2.招聘初选1012日前)。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选,择优确定入围终选名单。


3.招聘终选。终选分为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现场资格确认。入围终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收取党员、学生干部任职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不再退还。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入围资格。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文案写作等,岗位3加试英文阅读及写作。

3)入围面试人选确定。按岗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线。岗位3加试成绩须达及格及以上。

4)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

5)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分三个站点进行,分别为自我陈述与答辩、案例分析、即兴演讲与特长展示(岗位3为即兴英文演讲与问答)。


4. 终选名单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

根据总成绩排序和心理测试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终选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5.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一份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密封的近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


6.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招聘结果确定。按规定程序确定招聘结果因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8.公示、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人事处http://rsc2.cs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w.cs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3.录用人员采用“2+3”用人模式。即新聘辅导员首次聘期为2年,按非事业编制管理,聘期内其薪酬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首次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择优聘入事业编制岗位,未聘入事业编制岗位者不再聘用。聘入事业编制岗位的辅导员签订事业编制聘用合同,3年为一个聘期。

4.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总体要求,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197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程序。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6628 13467677677

工作邮箱:fdy-csu@csu.edu.cn

附件: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证明参考模板(党员、学生干部、辅导员).docx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中南大学人事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