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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南大学“同心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十四五”纵深推进双创方针,在加强培养各民族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同时促进交流交往交融,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委学工部决定开展2025年“同心创未来”民族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中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申报对象

1.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可申报,申请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至少占比40%,汉族学生比例至少占比20%。每位同学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不接收毕业年级学生的申报。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多于两个。

三、申报项目类别

“同心创未来”民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孵化计划项包含国家级、省级、校级资助、校级培育和学工部培育等级别,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筹划划分。项目分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要求

1.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同心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得跟往年获得立项的项目名称雷同),申报滚动资助项目请特别注明。

2.原则上倾向于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少数民族学生需担任项目重点工作,项目中写明担任角色、任务分工、工作情况。

3.学工部报送至学校创新创业中心的项目如未获得国家、省级以及校级立项,则调整为学工部培育等级,应获得相应资助。

4.申请项目必须积极、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7.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研发制作,也可以是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8.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须提供知识产权或物权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9.创业训练项目需由已注册公司或组建创新创业工作室的学生团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由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工作室负责人。鼓励有创业培训和实训经历的学生参与申报创业类项目。

五、申报方式

1.各二级学院组织发动本单位学生积极报名组队,填写《2025年中南大学“同心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2025年中南大学“同心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团队负责人在3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su56du@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15办公室。

2.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加入2025年“同心创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交流群,QQ群号:895384004。

    六、评审立项

1.学工部组织学校创新创业项目专家评审,立项支持不超过15支队伍,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资助的项目学工部不重复资助,对获得校级培育和学工部培育的项目进行每个项目3000元的资助。

2.学工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给予一对一指导孵化,孵化2个月后于20255推荐至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参与省级、国家级、校级立项。故申报团队需愿意并符合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规定的参评省级、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老师   阿衣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992  1870908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