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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育人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评选2023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育人案例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和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均简称“专委会”)全体会员单位中评选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育人案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近两年内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本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研究论文;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我校报送不超过2名。

(二)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我校报送2名。

(三)2023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

参评范围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在其他相关评审中获奖的论文不可重复申报。

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辅导员工作紧密相关,需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本科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2篇,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1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水平与质量。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及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6.论文纸质版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报送Word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1,字数在50007000字之间。

相关说明

1.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须未公开发表或被接收,并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四)2023年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育人案例

参评范围

案例的第一作者为高校在岗在编专职辅导员或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且已申报相关案例评审并获奖的案例不可重复申报。

评选标准

1.典型性。案例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导向正确、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对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开展思政教育工作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2.真实性。申报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注意复制比,知识产权清晰,是基于业已成熟的实践做法。

3.严谨性。案例的撰写要符合案例征集的相关选题范围(选题范围见第二条),内容客观真实、层次清晰、数据精准、陈述完整、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可读性强。

选题范围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生工作具体内容进行育人工作案例征集,本科高校推荐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不超过1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类

包含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网络思政、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2.日常管理服务类

包含党团和班级建设、资助育人、奖惩管理、日常行为养成、学生社区管理等内容。

3.学生发展指导类

包含学涯规划指导、学风建设、就业创业指导等内容。

4.心理健康教育类

包含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心理培育、心理咨询服务、危机预防干预等内容。

5.校园安全稳定类

包含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校园日常安全、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等内容。

6.辅导员成长发展类

包含辅导员职业培训、职业规划、职业发展等内容。

校内申报限额说明:两类先进个人,各学院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1人;辅导员优秀论文最多报送1篇;优秀案例最多报送1项。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申报2023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和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的申报材料(见附件)的电子版(Word版)于313日前,统一发送至fdy-csu@csu.edu.cn,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五份于3月13日前送至毓秀楼209室,联系人:曹超,88876628;

将申报2023年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育人案例的申报材料(见附件)的电子版(Word版)于313日前,统一发送至xgb_jyk@163.com,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五份于3月13日前送至毓秀楼214室,联系人:向美玲,88830180。

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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