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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应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作者:  管理科    来源:  xgb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此次考试是考生检验自我、提升自我的重要途径,是一次检验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考试,也是一次道德与诚信的考验。为做好诚信应考工作,加强我校考生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迎考良好氛围。现将诚信迎考教育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前诚信氛围营造。积极有效做好诚信教育宣传,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借助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诚信教育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迎考意识,营造浓郁的诚信迎考氛围。

二、全覆盖开展诚信教育。学院应组织本院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集中进行诚信教育,普及校规校纪和相关法律知识;要求毕业年级辅导员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对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诚信教育和《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宣传,把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迎考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参考学生。

三、宣传相关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各学院应把最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法规作为重要宣传内容,要特别提醒学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明确知晓考试作弊的法律后果,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应告诉学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

2.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 

  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迎考是学院诚信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有违纪情况,学工部将启动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倒查机制,并纳入学风建设效果评价,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生诚信应考引导,切实提升诚信教育实效。 

 

 

 

学生工作部(处)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