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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问渠长廊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作者:  学生事务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在中南”学风建设,涵养优良学风,提升文化育人实效,依托全国“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的优势,充分发挥班级创造力、年级活力、学院影响力,决定开放问渠长廊相应廊区作为班级、年级、学院活动平台,促建良好校风学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面向全校学生,以班级、年级或学院为单位开展,班级活动参与人数应达20人以上、年级活动参与人数应到80人以上、学院活动参与人数应达150人以上。

二、活动主题

申报活动要求积极向上,着力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教育意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欢迎学院邀请名师名家、院长书记来问渠长廊讲课。

三、申报区域

先秦汉廊亭、宋代廊亭、元明清廊亭、问渠水榭

四、申报流程

1.活动负责人提前7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知新选课”完成申报。在小程序内“场馆预约”-“问渠拾光”按要求提交申报信息并加入QQ群857815930。同日晚上22:30后即可查询结果。如申报被拒绝,请根据修改意见重新申报。如需取消只需通过QQ群或联系工作人员乔同学19837719190,无需取消小程序申报。

2.填写注意事项:“指导老师同意书”只需提供指导老师同意活动申报的简短说明及签字。

3.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提交活动图片和文字总结材料。

五、有关事宜和要求

1.学工部对审核通过的活动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班级、年级活动视效果给予每个400-1500元的活动经费支持;班与班可联合开展活动,支持经费根据学生参加人数及规模相应增加。

2.参加人数超过100人的学院活动为“问渠菁华”系列活动,学工部支持经费及配套扶持力度相应加大。

3.所有活动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老师参加。

4.不得利用问渠长廊进行与申报表内容不相符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营业性的活动,如有违反将取消后续活动申请资格,并通报批评。

5.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班级负责人注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注意用火用电安全,远离河边等危险区域。

7.维护问渠晨读长廊内的公共卫生,不得携带食品入廊、不得吐痰及乱扔废弃物,爱护长廊公共设施,不得破坏廊亭、不得乱涂乱画。

  

联系人:

涂  图 88879146

 15536037800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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