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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学院:

中南大学2025-2026学年度本科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4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5号)文件精神,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面向全体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确认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审定。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在学校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者,其所在学院不再增补人选,缺额将奖励给上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居前的学院。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评定工作的高质量。

二、报送程序

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

1.各学院名额分配请资助专干老师登录奖助学金系统查看,学院资助专干老师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将名额分配到各年级。

2.学生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学生申请及院系评审时间:914-927日。

4.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928-930日,公示期满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交由学院签字盖章。

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报送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全面发展,请各学院在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时报送所有拟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事迹材料上交时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为“XX学院-学生姓名”。请各学院对所有事迹材料进行初选,推荐1名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命名为“推荐-XX学院-学生姓名”。学院所有优秀事迹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X学院国家奖学金优秀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于1030日前报至csuzzzx@163.com邮箱。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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