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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正常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9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因今年首次启用该系统,请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系统填写有关信息。系统地址:

https://zhxg.csu.edu.cn/znzhxgpt_web/#/login

2、学院根据《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94号)文件进行审核。

3、系统中已发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重人群名单(辅导员可在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重点保障学生名册菜单查询),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文件精神:“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如学生放弃认定和资助,请学生本人在放弃声明上签字(见附件),并上传至系统中(资助工作-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放弃申请)。

二、认定程序

1、在开展认定工作前,请辅导员在系统中配置好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和组员。组长配置好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提交认定申请。组员配置好后,组员可以在班级评议期间进系统查看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申请。

2、学生申请时间为99日至914日,含2026级新生。

2、学院评议时间为915日至918日,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并在系统内提交评议意见。

3918日前,各学院完成辅导员审核、资助专干审核及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920-924日)。

5、公示结束后,请各学院于928日前,由资助专干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3641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申请等学生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录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学生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相关资助,保证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审核过程严格把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99

 

  • 附件【放弃声明.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