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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各二级学院征集励志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政策宣传深入挖掘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自强励志典型的示范、凝聚和引领作用,激励全体中南人自强不息、砥砺向前,加强学生感恩教育,更好展示我校资助育人成果。特面向各二级学院开展优秀毕业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在校期间曾获国家或学校资助的毕业生,重点梳理以下四类人群:

1)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3)参加过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

4)获得过国家或者学校“自强之星”称号的学生(附件为我校历届“自强之星”获奖学生名单);

5)其他获得过国家或学校资助的学生。

2.在校期间勇于克服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毕业后在学术研究、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诚信守约等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关心学校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形象的毕业生。

二、征集要求

1.使用第三人称介绍毕业生的励志成才故事,文笔生动,可读性强。

2.具体格式要求:

1)近期高清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

2)个人简介: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学院班级,在校获奖情况,主要事迹简介、毕业去向,字数不超过300字。

例:张三,男,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XX学院XX专业1601班学生,在校期间曾任校学生会主席,多次获校二等、三等奖学金,现担任……或现就职于……

3)事迹正文:内容应包括在校期间受资助情况,在校期间或毕业以后的励志、诚信、感恩故事,回馈社会或母校情况(如有),字数不超过3000字。

4)图片资料:相关事迹、故事尽量附上相应的照片、图片。

3、上报前应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并与其确认文稿,告知其用途。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各类典型认真挖掘、仔细筛选,注意选取对象的多样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各学院推荐2-4名励志人物典型,请于31日前将励志人物典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suzzzx@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XXXXX(姓名)励志典型人物事迹材料”。

 

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典型事迹材料进行汇编,并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展示,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推荐,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挖掘工作,用励志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感染、教育、激励全体学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