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2020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奖项及奖励标准(以教育部通知为依据)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4.各奖项配额情况
学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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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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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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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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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及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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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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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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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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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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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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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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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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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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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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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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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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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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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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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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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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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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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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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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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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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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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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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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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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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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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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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三等奖
|
9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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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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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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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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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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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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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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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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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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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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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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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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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三等奖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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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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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填写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类别》一栏无需填写)、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填写附件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类别》一栏无需填写),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2019-2020学年成绩单、其他证明上一学年表现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表需用简体中文进行填写)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的真实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生类别的学生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人,并填写《中南大学 学院(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3.学校评审
学校将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学生各类表现,进行评审。3月19日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并抄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要求:
1.参选推荐材料要求: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2019-2020学年成绩单;
(5)其他佐证材料(奖励、荣誉、社会工作等)复印件;
(6)《中南大学 学院(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2.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2日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毓秀楼216办公室),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suzzzx@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8836416
六、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