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规定,请各学院开展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相关报送材料如下:
一、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为防止账号显示不清楚,学生需在复印件旁手抄存折或银行卡账号(若学生没有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的银行卡,请学生就近办理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向学院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前。
二、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总公司地址);
2、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相关证明;
3、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三、学院报送学工部材料:
1、学院填写的《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和《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2、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及学生所交的全部材料;
3、《学生中国银行银行卡账号信息表》;
4、报送时间:2020年6月12日。请各学院在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毓秀楼21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uzzzx@163.com。
5、2020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上报时间为2020年11月,赶不上本批申报的毕业生可以在第二批申报。
四、学院上交材料格式要求:
1、学生本人材料与《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和《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汇总表》顺序一致,且汇总表中就业详细地址应与学生提交的就业证明中的一致;
2、《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和《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汇总表》每页加盖学院公章;
3、在《学生中国银行银行卡账号信息表》中,学院以先学费补偿、后贷款代偿学生的顺序,与学生材料顺序一致。
注:贷款代偿与学费补偿就高申请,即:贷款金额高,则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金额高,则申请学费代偿。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中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