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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作者:  zzzx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学院: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0年不再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会,本年度还款确认工作全部改为线上进行,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贷款的毕业生

1、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如有遗漏今年毕业的学生,请在表格最后补充。

2、将贷款毕业生分为3类:①提前还款、②正常还款、③展期,并在表格中注明。

3、有条件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在620日前登陆中国银行APP还款即可,不收取任何利息,不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4、打算正常还款的毕业生在63日前登陆中国银行APP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5、因继续攻读学位办理展期的毕业生在63日前登陆中国银行APP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并于620日前凭继续攻读学位录取通知书或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国银行APP申请继续贴息,如不能按时提交申请,需要按照正常程序还款。

6、中国银行APP具体操作方法见《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

二、展期到期的学生

展期到期学生名单见附件2,学院根据《关于针对2020年展期到期学生如何通知的说明》要求,通知展期到期的学生(包括在校与外校读研的)提前还款或按时还款,要确定学生知晓如何还款,并且学生的卡可以还款。

三、工作要求

附件1和附件2两个表格请各学院于67日前,发送至csuzzzx@163.com邮箱。通知中提到的附件材料,请在工作群中下载《2020年还款确认工作》压缩包查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