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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教科[2019]19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审流程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通过奖助学金系统申报。

网址:http://award.csu.edu.cn/

2、请各学院按照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既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时间只作参考,系统中只设置最后截止时间):

①学生申请:1014-1021

②学院评审:1022-1029

注意:学院限额将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后发布。

③公示上报:111-113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114日中午12点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满足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都应参评国家助学金,学院要做到应助尽助;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认定为2021-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参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4、学院应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5、评审结束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具体发放月份为当年的9-12月以及次年的1-6月。

6、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监督电话:0731-88836416,意见箱:csuzzzx@163.com,联系人:马老师 李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