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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二级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作者:  心理中心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对各二级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伍中的优秀互助队、优秀个人及优秀干部进行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18-2019学年任职的朋辈心理互助员(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优项目

(一)优秀互助队(若评优单位不足1,则向上取整为1个):

评优指标为本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总数的15%,如有小数均按四舍五入处理,即若朋辈心理互助队总数为35个,则35×15%5.25,四舍五入为5个。评优对象为本单位朋辈心理互助队。

(二)优秀个人(若评优人数不足1,则向上取整为1个):

评优指标为本单位朋辈心理互助会全体成员及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总数的10%,如有小数均按四舍五入处理。评优对象为本单位朋辈心理互助会成员、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及朋辈心理互助队队员。

(三)优秀干部(若评优人数不足1,则向上取整为1个):

评优指标为本单位朋辈心理互助会全体成员及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总数的8%,如有小数均按四舍五入处理,上一学年在中南大学大学生朋辈心理联合会二级学院心助会年度答辩中获“先进集体奖”的二级单位在此基础上再加一个名额。评优对象为朋辈心理互助会成员及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

三、材料上交: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11 22 17点之前把相关名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ndxxxl2017@126.com,并将盖章纸质稿送至新校区毓秀楼二楼心理中心225,联系电话:0731-88836597

 

 

注意:

1.各二级单位需根据通知中给出的计算方式自行计算本单位评优名额。

2.评优上报的各项目汇总表在附件123

3.评定方式由各二级单位朋辈心理互助会决定。

4.同一评优对象不能同时申报优秀个人和优秀干部。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