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和《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2021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和中南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中南大学2021届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等边远地区就业的2021届毕业生(在昆明、贵阳、南宁、桂林、柳州、北海、成都、西安、重庆等市区工作的除外),或为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过硬。
(二)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已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或班级推荐。符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本人均可自荐,所在班级也可向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提名推荐,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3页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个人自荐或班级提名推荐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将《XX学院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及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中南大学2021届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有关说明
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17日12:00前将推荐名册电子档及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发送至jcrc@csu.edu.cn。推荐名册纸质档须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须经辅导员签署“已核实,符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意见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学工办印章,报送至新校区毓秀楼308室。
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以外的毕业生,若就业协议书中无法体现其工作地点的,还需提供其签约单位出具的拟分配工作地点说明(单位盖章扫描件),随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并报送。
评选工作以申报时的就业去向为准,如发生解约、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符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但暂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于2021年9月30日前由本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再补报一次,二级单位审核确认后报就业指导中心审定,另行表彰。
推荐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问题,可向就业指导中心实名反映,电话:0731-88877434,18890024800,邮箱:jcrc@csu.edu.cn,联系人:尹老师,办公地点:新校区毓秀楼308室。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XX学院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