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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与湖南省总工会宪法日“模拟法庭”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12-05    作者:  郑婧婕 赵明珠 万君仪    来源:  法学院     浏览次数:       打印  


124日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弘扬法治精神,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省总工会、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于124日下午在新区职工活动中心举办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农民工普法宣传的模拟法庭活动。

“现在开庭”。124日下午1:30,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场 “模拟法庭”在长沙高新区职工活动中心开庭。

开庭后,“审判长”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双方代理人”举证、质证、激烈辩论,“上诉人被上诉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精心准备的法学子们表现从容而专业,旁听人员仿佛身临真正的庭审现场。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由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师生们根据一起真实、典型的劳动纠纷案例改编而成。案例的基本内容是:民工刘某以湖南某公司不能出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该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庭审前,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学生负责人郑婧婕、王振东从法律援助中心优秀的志愿者中,精心挑选了10多名志愿者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上诉人、被上诉人、辩护人、法警等不同角色。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樊长春老师多次指导同学们排练,精益求精,力求严谨、专业。 

本次活动邀请了在现实中代理本案的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曾伟德律师进行现场点评。曾律师具体讲述了本案进行的诉讼活动,“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法律就是行为的底线。在本次案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我们也无法确定劳动合同签订与否。但被上诉人未按法律规定为上诉人缴纳五险一金,且在面对控告时举证不能,最终败诉。这警示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用法律的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法律拥有一颗敬畏之心!”曾律师还夸奖我院学生代表表现优异,勉励学生代表好好学习,争取成为更优秀的法律人。除曾律师外,主办方还邀请了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恒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庞圣祥、湖南省总工会经贸建设工会副主席陈永祥进行点评。庞主任和陈副主席在全面总结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阐述自身观点的同时,也肯定了我院学生代表的出色表现。

“感谢小法官们为我们带来如此精彩的庭审!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氛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在庭审的过程中不仅了解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还了解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在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湖南省总工会经贸建设工会副主席陈永祥在总结发言中的一段话。“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相信经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各参会人员都对如何解决劳动纠纷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对相关的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在本次活动中,1718级的法援成员将所学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为参会职工带来了一场法律盛宴。未来的法律援助中心也会始终坚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奉行“以法相援,以爱相助”的原则,以更多更好的形式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学院 郑婧婕 赵明珠 万君仪 编辑 熊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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